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教学成果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本科教育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成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一流专业和“四新”专业建设、推进一流课程建设及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全面实施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教材精品战略、强化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加强教学质量保障和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实习实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能针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研究生教育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成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申报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第一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第一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三)已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不得再次申报。不得临时拼凑和随意撮合成果,相关材料严禁重复使用。
(四)作为第一完成人或其他完成人申报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限1项,教育教学成果只能选择本科或研究生其中之一申报。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教育教学成果限报1项。
(五)现任学校/单位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其数量不得超过所在高校/单位推荐成果总数的20%,研究生和本科分别计算总量基数。(学校/单位推荐数量不足5项的,学校/单位领导可在本科或研究生教育选择申报1项。)
三、申报程序
(一)获得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由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及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二)各单位做好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审查,确保申报质量,对申请书及所涉及的论文、教材、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审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取消所在单位推荐资格。
四、成果评审
省教育厅组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和高等教育(研究生)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并审议提出获奖成果、奖励等级的建议,研究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提供咨询意见。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分别设在高等教育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五、材料报送
(一)2025年11月3日前将“第一完成单位情况”和“推荐单位意见”页电子版(PDF)、《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EXCEL)发送至高评中心邮箱hmugpzx@hrbmu.edu.cn,命名为“成果奖-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由高评中心统一组织盖章。
(二)通过申报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进行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团队于2025年11月10日至11日在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1.各申报成果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以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材料。(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彦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附件: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3.教学成果奖完成人(非第一完成单位)政治审查表
4.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5.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15日